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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师生走进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观摩刑事庭审活动

作者: 华鹏信息来源:原创发布日期:2021-05-18

  为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推进法学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2021年5月18日上午,我校人文学院法学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华鹏老师带领20名法学专业学生前往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原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参加该法院举办的“法院开放日、普法零距离”活动,现场观摩了姜某等五名被告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

  庭审前,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同学们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刑事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羁押室、监控室等场所和设施,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该院审判工作、阳光司法各项举措等内容。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新法官介绍了本次庭审活动的概况和意义,并对我校法学专业师生参加本次公开庭审活动表示热烈欢迎。

  庭审过程中,同学们秉承专业的法律素养,认真旁听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质证、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感受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庭审中,作为本案公诉人的孙珂检察官发言简洁却又切中要害,充分展现了公诉人的风采;本案审判长曾新法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展现出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五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围绕着定罪量刑进行了积极有效的辩护。整个庭审秩序良好,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永林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曾新法官、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孙珂检察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针对同学们就本案提出的认罪认罚制度、罚金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让师生们零距离感受法庭的氛围和法治精神;他们鼓励同学们要学好法律、用好法律,并欢迎我校法学专业的学生来示范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实习和工作。

  这次庭审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是一堂非常严谨、真实且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社会实践课程。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能够切身实地的感受到司法审判公正严肃的氛围和接受到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感受到了法官、检察官职业的庄严与神圣,也更加坚定了学习好法律,做一名合格法律人的理想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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