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团委: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同时发掘优秀典型和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砥砺品格、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将继续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现将河南省寻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详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
具体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3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候选人(94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工作程序
河南省寻访活动分为省级、校级两个层面实施,总体安排如下。(详见附件1)
1.校级推荐(2018年5月20日前):各高校团委会同校内相关部门,对遴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联合所在地区电信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遴选评审,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至省级评委会。
2.省级推荐(2018年5月底前):由各省级团委、学联、电信公司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省级评委会,对高校推荐候选人进行复选,将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候选人报至全国评委会,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
五、活动宣传
1.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将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下发),并争取在学校官网主页设置投票专区。
2.各校园电信营业厅将设立咨询点,提供报名咨询、资料领取等服务。
3.遴选结束后,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结果,并利用校内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和覆盖。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高校团组织要对此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各个环节的工作。
2.请各高校团委参照《2017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见附件1),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申请表、支撑材料)上报省评委会。各校推荐的“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须在申请表中注明,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
2018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
一、奖学金
第一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全国学联联合设立。
第二条活动旨在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
第三条“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天翼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飞Young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
二、参评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五条参评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分为校级推荐、省级推荐、全国评定三个阶段。
三、参选条件
第六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的参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此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参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以上成果、奖励等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活动由全国评委会、各省级评委会和各校级评委会组织开展。
第八条各校级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学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级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九条各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级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第十条全国评委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负责活动的评审、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国评委会是奖学金遴选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五、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遴选活动的基本程序:
1.学生个人可至团中央学校部网(www.tzyxxb.com)或各校园电信营业厅下载申报表进行申报,学校团组织负责申报组织工作。
2.校级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初评,并推荐不超过5人作为本校候选人推荐至省级评委会。
3.省级评委会进行复评,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遴选活动开设网络投票平台。
4.全国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确定5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及170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获奖者。终审前将在有关媒体平台开设“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网络投票平台,结果作为评审参考依据。获奖者名单将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第十二条各级评委会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应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收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第十三条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电信奖学金”全国评委会。